三、会计核算科
  1.审核原始凭证。
  2.编制记账凭证。
  3.负责记账凭证的整理、分册、装订及存档前的保管工作。
  4.负责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。
  5.负责会计科目与项目的管理工作。
  6.负责期初建账及年终财务结转工作。
  7.负责账务查询及往来账款的清理工作。
  8.负责会计账簿、月报表及有关资料的打印、装订及存档前的保管工作。
  9.每日清点库存现金,做到账款相符。
  10.负责开具有关发票或收据。
  11.负责转账支票、电汇、汇票等结算业务的办理。
  12.负责银行账户的开户、销户等账户管理事项。
  13.负责各种结算票据和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工作。
  14.负责银行对账,银行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,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。
  15.负责市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报账、对账等相关工作。
  16.审核全院各类工资、津贴、课酬、代扣款项等发放(代扣)表,按时转存及发放(代扣),负责有关代扣代缴工作。
  17.负责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合同监督、资金划拨及报账工作。
  18.负责学院融资工作。
  19.本处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。